上海财经大学国际教育学院优秀校友评选办法(试行)

时间:2021-11-29浏览:564字体:[]设置

第一条为表彰在各个领域表现突出,为社会发展做出努力与贡献的上海财经大学国际教育学院优秀校友;为密切母校与海内外校友的联系,增强校友凝聚力,激励校友为国家、为母校建设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特设立上海财经大学国际教育学院优秀校友荣誉称号。

第二条学院成立专门的优秀校友评审小组,全面负责评审工作。优秀校友评审小组由学院分管领导任组长,学院学生主管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学院招生、学生管理、教学管理等部门代表任组员。优秀校友评选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第三条优秀校友评选对象为已经完成上海财经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各项目课程学习的海内外校友。

第四条优秀校友评选条件

(一)为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校友。

(二)为国家和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和科技事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校友。

(三)完成学院学习赴海外院校留学后,在学习、社会工作上成绩特别突出,社会形象良好,在广大校友中获得广泛好评的校友。

(四)长期关心、支持学院的建设和发展,且为学院建设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校友。

第五条优秀校友评选程序

(一)优秀校友参评人的推荐形式:学院校友会推荐、学院各部门推荐、校友所在单位推荐、校友自荐或他荐。

(二)所有推荐人都必须认真填写《上海财经大学国际教育学院优秀校友推荐表》,提交至上海财经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校友会。

(三)上海财经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校友会将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与汇总,并提出候选人。

(四)由学院优秀校友评审小组对候选人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将拟评优秀校友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前需要与获选者本人联系、确认。

第六条优秀校友表彰方式

(一)学院为每位优秀校友颁发“上海财经大学国际教育学院优秀校友”荣誉证书。

(二)在上海财经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宣传优秀校友的杰出成就与事迹。

(三)邀请优秀校友返校进行讲座交流等,分享优秀校友的学习、工作等经历,以激励广大师生和家长。

第七条本办法由上海财经大学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附件2 :     

上海财经大学国际教育学院优秀校友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照片)

原学习项目

项目       (专业)


现单位、职务



联系电话


E-mail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留学经历

层次

院校名称(中文)

国别

学位等级

本科




硕士




博士




推荐形式

自荐○   他荐○

自荐/他荐

理由

(可另附页)




                                                   自荐/他荐人签名:            


 年  月   日            

评审小组

意见




                                                     评审组签章:               


  年    月    日            

 上海财经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制表


 

  

                                                     上海财经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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